省语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
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6 10:14
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苏语办函〔2022〕7号
各设区市语委,各高等学校:
今年9月12日至18日是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现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2〕1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推普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推广普通话是各级政府和学校的法定职责。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地各高校要深刻认识推广普通话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做好宣传,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郁向上的语言文化氛围。
二、积极创新。各地各高校要围绕乡村振兴、“一老一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等重大战略,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打造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语言文化特色的活动品牌。要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活动,打造工作新平台,扩大覆盖范围和参与人数。推普周活动期间,省教育厅将在宿迁举办推普周开幕式,并组织“网语生益”电商主播普通话专项培训。
三、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将推普周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做到有计划、有考核、有总结,确保活动效果。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节俭举办各项活动。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风险防范。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pdf
省语委办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