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初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初课务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本学期实践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学期初实践教学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要求,完善实验讲义、指导书等实验教学文件,根据本学期实际情况组织承担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附件1),并做好备课工作;
2.组织人员对实验室环境、实验设备、材料、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做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
3.各二级学院在“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中进行本学期实验课程的排课,原则上要求在第三周前(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排课工作,实验课程的时间、地点等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须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排课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4.及时公布实验课表,做好实验课表上墙工作;
5.积极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改革,鼓励教师参与实验项目的开发,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对于本学期新增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二级学院要按照《淮阴工学院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进行鉴定。
二、实习教学工作
1.各二级学院全面负责本学院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合理安排实习课程,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负责人。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实习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实习要求和考核手段,必须安排已签署实习基地开展实习工作。
2.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填写《课程设计、实习计划安排表》(附件3)、《校内实习教学进度表》(含课程设计,附件4),校内实习(含课程设计)应在“先极实验教学智能管理系统”实验系统中排课。校外实习要有详细的实习方案,实习地点原则上应为学校的实习基地,同时需要填写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5),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精心组织本学院各实习环节,做好实习环节的总体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及时进行修订,确保实习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三、毕业设计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归档的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再次核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系统与归档材料保持一致。
四、其他
1.请各二级学院在第二周前(2024年9月9日前)到实践教学科领取实践教学运行相关材料;
3.各二级学院于9月20日前将实验教学进度表(附件1,电子版)、课程设计、实习计划安排表(附件3,电子版)、校内实习教学进度表(附件4,电子版、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材料)、校外实习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交至实践科陈老师,联系电话:83591034,办公地点:逸夫楼YF1006室
附件1:实验教学进度表
附件2: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流程
附件3:课程设计、实习计划安排表
附件4:校内实习教学进度表
附件5:校外实习申请表
附件6:校外实习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