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和环节并取得学分,经审核准予毕业。
二、所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1.5以上。
三、外语等级考试要求
1.英语类专业
通过全国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参加全国专业八级考试成绩达50分。
2.非英语专业
(1)非艺术类专业
统招生大学英语四级分数线为355分;对口单招、“3+4”学生大学英语四级分数线为340分;少数民族预科生大学英语四级分数线为320分;专转本、“5+2”、“3+2”学生大学英语四级分数线为340分。
(2)艺术类专业
大学英语四级分数线为320分。
(3)非英语专业学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批准,大学英语四级分数可申请附加分20分(限一项)。
①取得社会认可的与专业相关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专转本学生在原就读高校取得的证书经核实后予以认可);
②以个人或团体负责人身份参加经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国赛三等奖及以上;或以个人或团体负责人身份参加经学校认定的省级体育类竞赛获二等奖及以上;
③以淮阴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④以淮阴工学院为专利权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排名前三或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且排名第一;
⑤考取研究生、公务员、村官、选调生;
⑥主持省级及以上“大创”项目且验收通过;
⑦所学课程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
3. 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参加相应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分。
四、学生以个人或团体形式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省赛一等奖及以上,对个人或团队成员排名前3成员的外语等级考试不作要求。
五、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因非学术不端行为影响学位授予的学生经认定确有公认的突出表现,经学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公认的突出表现主要为以下几点:
1.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2.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类似等级就业考试被录用;
3.在校期间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文科类学生达到3.5以上,理工科类学生达到3.0以上;
4.以个人或团体负责人身份参加经学校认定的A类学科竞赛并获国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5.其他公认的突出表现。